有的地方推出一条新举措,为官先考法,规定法律考试不过关的同志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当领导干部要懂法是最基本的条件,不懂法,怎能当干部?但转过念头一想,是不是过了法律考试这关的人当上干部就不犯法了?那些犯了罪的干部就全是法盲么?
未必。犯法者中懂法者居多,应该说,大凡当上干部的人都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啥能为、啥不能为,心里都有个谱儿。然而,纵观大大小小官海翻船的干部,其中不乏有高等学历、高级职称的先生,甚至有手持执法大权的执法官们,我们能说他们不懂法吗?想想看,那些巧妙与检察机关周旋的犯罪嫌疑人,那些东窗事发后不择手段抵赖事实的贪官污吏,能说他们不懂得法律吗?但他们照样不把法律当回事。懂法不守法,懂法又咋样?
懂法不守法,这是法律遭遇到的最大伤害,这种伤害令我们痛心疾首。仅仅懂法是不够的,关键要守法。我们学法的目的,是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法制观念强了,为的是让自己守法不犯法。懂法只是掌握一些做人的行为规范,守法才是做人的根本。懂法不守法,无论如何也难做一个能对得起社会和国家的人。当干部仅仅懂得一些法律常识是难当好一个干部的。所以说,“为官先考法”,成绩不能定一个人的终身,关键还要倡导“为官要守法”,因这才是为官的根本。
(傅正明彭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