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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8月0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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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珠格格》插播广告多而滥用户不堪忍受怒而上法庭

王忠勤状告西安有线台引起广泛关注

掏钱看电视,不料却看出一肚子气。有鉴于西安有线台播放电视剧《还珠格格》中插播广告太多的问题,近日,西安有线电视台用户王忠勤先生一纸诉状将该台告上法庭。据悉,7月23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此诉讼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王忠勤在诉状中称,西安有线电视台综合频道从1999年6月28日晚8:05分黄金时间开始播放48集电视连续剧《还珠格格》第两部,每晚两集,次日中午10点左右又进行重播。每集约为75分钟。据详细记录:7月6日晚《还珠格格》在第15集中共插播广告83条,第16集中插播广告共78条;7月7日《还珠格格》在第17集中插播广告共89条,第18集中插播广告共77条,第十九集中插播广告85条;片头一般插播“特约播映”单位广告8条,有的10条;片头主题曲一般插播广告为10条;广告时段统一为7个时段,在所记录的广告时段中,插播广告最多的时段是第十八集中第七时段广告共插播广告20条;在每集中,插播广告的全部时间和实际播放电视剧的时间仅相差10分钟左右,让人真的搞不懂西安有线电视台是在插播广告还是在插播电视剧?

王忠勤在法庭提出诉讼,要求西安有线电视台立即停止在播放的48集《还珠格格》第二部电视剧中的各种商业广告,并向他本人及西安市几十万有线电视用户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依法没收其广告收入或由政府部门妥善处理。西安有线电视台应赔偿本人在收看《还》剧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费用,要求每集电视剧赔偿20元,以电视剧实际播放情况来计算。并应赔偿本人在投诉此案期间的所花费用(包括误工费、资料打印费、购买录像带等其它费用);建议法院在处理有线电视台违法所得时,可考虑给西安有线电视所有用户免费收看一年或半年的有线电视节目。

7月27日晚,王忠勤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以前西安不少电视台出现过类似情况,也遭到过传媒的批评。但西安有线台这次又顶风行事,莫此为甚。他此举旨在通过法律武器为自己更为千万个消费者讨个说法。

至于王忠勤的身份,据记者了解为一社会科学工作者。但为了顾及单位影响,他不愿过多透露更多内容,决计以一个用户的身份走上法庭。此举在西安市民中引起很大同情和共鸣,他对获胜充满信心。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案件的进展。

本报记者郝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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