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未婚”证明引发诉讼

宝鸡市一职工诉群众路街头违法行政案昨公开审理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徐海清诉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群众路街道办事处违法行政一案,经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干11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徐海清原为工商银行宝鸡市金台区办事处职工。据徐海清称,金台区群众路街道办事处在徐海清1993年征婚的过程中,在明知本辖区居民王X已婚并生有一子的情况下,违法给其出具确认“未婚女青年”的假证明,并给其与徐海清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又在两人婚后批准生育,发了生育证。1997年9月7日在生下一女孩后,徐海清被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处以行政处罚,同时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在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徐海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庭确认被告群众路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对王X的婚姻状况证明为违法行政行为,要求判令被告赔偿由于其违法行政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法庭合议庭当庭裁决金台区人民政府不具备第一被告人资格,退出本案诉讼。经过举证、质证和原、被告双方答辩后,法庭对于原告的赔偿请求,因其虽提出诉讼请求而未缴诉讼费,同时缺乏合法的法津依据,而决定不予受理。对于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法庭不日将另行宣判。

本报记者辛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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