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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用支付令对付欠缴工会经费者

2023年10月27日

据《山东工人报》 郯城县总工会自觉用好法律武器,逐步将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几年来,郯城县总工会重点抓了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拔缴工作的通知》,并聘请山东银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明确县法院经济一庭为受理庭。县总工会在1998—1999年度工会经费计拔审查工作中,发现县直某单位1998年度欠缴县总工会经费2242.44元。县总工会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委托山东银光律师事务所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工会经费支付令。法院及时受理此案,并向该单位下达了支付令。该单位接到支付令后,承认拖欠工会经费的事实,于当日按规定缴齐了所欠工会经费,并承担了申请支付令所需费用。 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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