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日进千金 年骗百次
新泰一女保险业务员被判刑十九年
据《检察日报》一女保险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疯狂作案137次,日均侵吞、诈骗公款1114元,累计37万余元。5月12日,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5万元。
40岁的王爱萍原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泰支公司保险业务员(聘任制)。去年1月4日至4月1日间,王爱萍利用主管独生子女两全保险业务员的职务之便,采取编造并不存在的独生子女两全保险业务的手段,以官某、刘某等人的名义骗取该公司保险金47次,共计人民币12.86余万元。去年4月1日以后,王爱萍由营业室调至直销业务科任业务员。此时的她更加变本加厉。截至去年12月13日案发,王爱萍利用其原来保存的业务单据,继续编造并不存在的独生子女两全保险业务,骗取该公司保险金90次,共计24.24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