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咸阳市总工会把工资协商作为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大事来抓,对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采取企业不能评先进,企业领导不能评劳模,调工资劳动部门不予审批三条措施,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把全市集体合同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在50%以上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是咸阳市总年初就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此,在取得市委、市政府支持后,市总力改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与劳动部门搞好协作,上半年两家联合举办了工资协商制度培训班,下发了4个文件,加强指导,规范运作。同时市总还与各区县工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开展工资协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搞好试点是关键。针对私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复杂,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咸阳市选择了最难攻的“堡垒”,决定从陕西蓝马啤酒有限公司,步长制药集团公司、505集团公司这三家全市最大的民营企业入手,以推动全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过多次宣传动员,并带领企业负责人到外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市总主管副主席召开协调会等做法,促进了这三家企业的工资协商工作。目前,蓝马啤酒公司已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书,并出台《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另外两家企业进入协商最后阶段,即将签订协议。各区县也选择了2至3户企业试点,渭城区的咸阳纸箱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具有代表性的非公企业,也与员工签订了工资协议。
上半年,该市55家试点企业已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28家企业正式签订工资协议。近期还将出台《咸阳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从8月份将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召开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促使这项工作全面铺开。咸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梁立昌表示,年底前要达到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0%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5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机制。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