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日4版《狠抓企业管理 打造精品工程》一文中,第一段“由四家施工企业的部分资产及五家私有资产于……”,应为“由四家施工企业的部分资产及九家私有资产于……”。特此更正。 陕西工人报广告经理部 2003.12.9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