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通知,评选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及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6月20日前报有关部门。
这次评选活动分给我省的名额为: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员1名,优秀仲裁员2名,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个,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6名,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3个。推荐评选工作采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和个人申请,地方推荐评选机构审核上报,社会公示,由国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后确认的办法进行。企业参与评选的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共同签章。
6月25日之前,由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全国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各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向省总工会推荐“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和“全国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企业向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推荐“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各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87293663 联系人:杨勇
省总工会
联系电话:87329852 联系人:贺娟
省企业联合会
联系电话:87812612 联系人:张文复
省企业家协会
联系电话:88211872
联系人:程守愚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