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元月5日,这一天对于受伤员工巨勇来说,是他三个多月来最开心的一天。与公司领导协商后,他终于拿到了一万七千元的赔偿款。
2011年12月28日,本报刊发了《在工作中受伤被除名职工申请仲裁讨说法》一文。去年10月下旬,西安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巨勇,在工作中受伤导致右手右手无名指骨折、中指脱臼。突如其来的意外,不但使他失去了劳动能力,还被公司除名。为了讨一个说法,巨勇守在公司宿舍苦等了三个多月,并向本报求助。
“快过年了,不想再闹心,拿到赔偿就好!”通过与公司协商,巨勇告拿到一万七千元的赔偿款时说,准备马上回汉中老家过年。记者了解到,当天巨勇向高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撤回了劳动仲裁申请。
本报记者 王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