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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3年04月26日
第4版
04

夫妻同奏家庭曲

杨汉民

故事影片《模范丈夫》中的女法官刘莉,对家务事从不沾手,是地地道道的“大女子主义”;某科研单位的万强结婚多年没做过一次饭,是货真价实的“大男子主义”。以上两种“主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家庭关系,是极不可取的。

家庭是让会的细胞,夫妻是家庭的主体。夫妻共同生活,也应共同处理家务。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平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等原则,这是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准则,无论是“大男子主义”或“大女子主义”都与法律是格格不入的。夫妻双方都要互相体谅,互相关心,互敬互爱,同心共奏家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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