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燃”及其危害
自燃,是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下,而发生的一种燃烧现象。常见的可燃物质的自燃以“阴燃”开始,不易发现,一旦成灾,损失惊人。如:一九八二年七月,我省某工厂杂品库因赛璐珞板变质自燃,烧毁大批物资,损失十九万余元。同年九月,某地造纸厂麦草堆垛自燃,烧毁麦草十六万六千余斤。
自燃不是随时都能发生的,它与物质的特性、湿度、环境温度有关。就一般化学物质而言,主要取决于物质本身的化学特性及通风不良情况下发生的氧化反应速度而决定的,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燃烧迅速,损失大。
而植物的自燃往往要经历生物、物理、化学过程。这是因为能自燃的植物都含有一定的水份,本身又有活的生物细胞(微生物)存在,它们在呼吸繁殖过程中产生热量,由于这类物质导热性差,热量不易散发,使温度逐渐升高;当温度上升到70℃时,物质中不稳定的化合物开始分解,生成“黄色多孔炭”,并吸附空气和气体,产生热量,使温度继续上升;当温度上升到150—200℃时,物质中的纤维素分解,进入氧化过程。氧化速度加快,热量不断增加,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就会达到物质的自燃点而自行燃烧。
物质的自燃多发生在夏、秋两季。常见的有麦(稻)草、锯末、籽棉、油纱头、赛璐珞、煤、硫化亚铁等。防止自燃的根本措施是:设法使物质处于干燥状态;散开存放;搞好通风;加强检测;防雨防潮。
(省武警总队消防处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