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外来力量加快城市建设
汉中市政府宣布四项优惠条件
本报讯 为吸引外来力量开发建设汉中,在最近召开的城市工作会上,汉中市政府宣布了四项优惠条件:
一、从五月一日起,所有来市开发建设单位,其定址、征地、搬迁等手续,一律由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代办,按合同期限保证用地,并严格按照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严禁“敲竹杠”。
二、由市开发公司上报批准在规划区内征地二百亩,做为周转用地,供来汉的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
三、尽快修建一批商品住宅,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周转房,用于搬迁,解决搬迁难的问题。
四、对于进入新规划区的建设单位,逐步做到“三通一平”即主干道路通,供水主干管道通,生活供电线路通,场地平整。其费用,从征用土地的公用事业配套费中开支。
(田俊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