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年近半百的女教师。今年元月八日下午六时,我下班路过西梢门岗台南边的人行道。当时马路上从定向西扯着一根电线,在我斜对面停着一辆轿车,红灯灭时,突然高速行驶,猛冲电线,急转弯向西开。我被汽车冲起来的电线挂起又摔倒在地上。二十分钟后,警察和路人把我送到医院,经检查,肋骨裂伤,二十多天不能动。奇怪的是,肇事者再未露面。请大家评评这个理,难道能让这个不顾他人死活的司机逍遥法外吗?西安四十二中学牛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