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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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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亲们给他挂了“金字匾”

一九八五年春天,共产党员阎志清离开了荣辱与共二十余载的高渠综合厂,谢绝了本县和省内外几个单位要他当厂长的高薪聘请,应家乡父老的请求,回到了三原县申家村,承包了村办冶炼厂。冶炼厂破土动工了。这是寄托着全村乡亲期望的唯一村办企业,他深感责任重大,拼上了浑身的犟劲。他把家里的钢筋、架子车。能用上的工具统统拿到了工地,又自筹了九千多元资金。虽说只有一里多路,他却三十多个日夜没顾上回家看一眼。经过两个来月的苦干苦拼,冶铁炉终于竣工了。

冶铁用的原料,是国家不收被工厂当作垃圾填坑的铁屑、铁沫。有人把废钢铁拉到厂门口,说情、央求、送礼,他坚决不收,最后还是送交国家收购部门。有人说他太死板,他说:“违反政策的事干不得。咱办厂,是为了化废为宝,利国利民。咋能和公家争原料?”

开炉点火,一次成功,炼出了铸造工业短缺的十八号灰口生铁。冶炼厂每天每人收入五至七元,村民蜂涌而至。他请村委会优先安排军属、困难户和残疾人。用工坚持村民轮换制。自己的儿女也不例外。半年开了四炉,产值八十余万元,赢利十四万元,还清了全部贷款、借款,上缴了税金。全村八十多户,多的收入上千元,少的数百元,户户尝到了致富的甜头。

按照承包协议,阎志清获得了可观的收入。用这些钱干啥呢?他没有为家里修房添家具,而是首先想到了村上年久失修的学校。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担不尽的心啊!有的学生趴的还是水泥台台,坐的还是自带的凳凳……他毅然为申家小学和高渠中学捐款一万五千余元。

党和人民对他的行动给以高度赞誉。高渠乡党委和政府代表乡民给他挂上了“济学桑梓”的金字横匾。咸阳市人民政府向他颁发了“集资办学,造福后代”的荣誉证书。申家村以碱滩、积水洼出名,水又若又涩又咸。前一时期,他又捐款二万多元,为这祖祖辈辈没有解决的吃水问题奔忙。如今,水井已经打成,水塔正在修建,自来水管道正在开掘……

  (昊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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