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盼“婆婆”改“家法”
某主管机关最近以“发展横向联合”的名义强行决定,在本系统内将一家长期亏损、濒于关闭的企业和另外一家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经济效益较高的企业进行合并。对此,引起两厂工人、干部的强烈不满,造成职工思想混乱,生产进度一降再降。
发展横向联合固然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增强活力的有效措施,但究竟是该“招”还是该“嫁”,则完全应该由“媳妇”自己去当家做主。作为“婆婆”,倘若是出于对“媳妇”的关心体贴,主动出面“说媒”、“牵线”,或是提出参考意见也未尝不可。关键的问题是不能“越俎代庖”,剥夺了“媳妇”应有的自主权利。尤其不应该再抱着“亲上加亲”、“肥水不可外流”的陈年“家法”不放,对“媳妇”的自由“择偶”进行干涉,搞“包办”、“代替”,或者干脆是压制、强迫。
有道是:“强扭的瓜不甜。”这点道理,当“婆婆”的肯定也都知晓。那就改改“家法”,不要再搞强制性的“结亲”、“联姻”了。否则,终有一天会出现裂痕而导致“离异”。
(李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