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市打破文明单位的“终身制”
将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凡不再符合文明单位条件的撤销其称号
本报讯 西安市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将对文明单位实行年度制,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凡符合文明单位标准的,可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称号,否则,撤销其称号。
西安市近几年来评选出了一批文明单位,但由于标准不一,考核不严,管理不够,一些文明单位名不副实。为使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从去年11月份起,西安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领导小组重新核定了评选文明单位的标准,并规定以后文明单位由市、区(县)两级统一命名;规定对文明单位实行年度制,由各级党委、政府对所,墨文明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各文明单位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自查自验,发动群众对照文明单位标准找差距,随时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并主动征求上级和地方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文明单位建设经常化、制度化。
现在,西安市已开始对1986年命名的文明单位进行全面复查,将撤销一些“不文明”的文明单位的称号。
(赵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