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之恋”莫非议
贾如宝
有人把上了年纪之人的恋爱婚姻,称作“黄昏之恋”。我国老年人再婚阻力至今仍不小,这多来自世俗偏见、子女的干涉。认为老年再婚不光彩,母方子女更甚。而在美国,单身老人的恋爱与结婚,则日渐受到他们家人、亲友和社会的赞同。近年的美国结婚人数中,有百分之一的新郎和新娘是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据调查,这些“二次婚姻”的老人中,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对自己的新婚满意。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单身老人结婚对身心是有益的。老人上了年纪,儿女各自成家,难免有孤独之感,而孤独对老人来说是可怕的。人老了有个伴侣,精神有所寄托,生活互相照顾,可以益寿延年。据《中国新闻》统计的材料,上海市目前约有十三万鳏寡老人是希望再婚的。我以为应予支持而莫非议。
在我国古代早期,妇女是可以再婚的。春秋战国的妇女再婚乃是一种很普遍的礼俗。在《左传》里例子颇多。卫庄公次妃夷姜,在庄公死后再嫁给他的庶子宣公;晋武公的妾齐姜,武公死后再嫁给武公的儿子献公;晋献公的次妃贾君,献公死后再嫁给献公的儿子惠公;宋襄公的妻子王姬,在寡居多年之后,看到他的庶孙公子鲍“美而艳”,动了心,主动要求再嫁给他,并得到国人的支持。就连孔夫子的儿媳妇,在伯鱼死后,虽生有子思,仍再嫁于卫。到初唐武则天是太宗才人,还能嫁给太宗之子高宗呢。只有到宋代以后,提倡程朱理学,妇女才被“贞节”桎梏,越锁越紧,夫死不能再嫁。如若例外,就会受谴责,受歧视。今人应当胜古人,老年人应当享有再婚的充分自由,以促进他们晚年的幸福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