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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6月18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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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物价监督工作问答

问:义务物价监督员的条件是什么?

答:物价监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必须选择那些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好,勇于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有一定工作能力,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遵守纪律,热心公益并有可能参加活动的职工担任。可以是在职职工(一般不要吸收生产一线工人),也可以是离、退休职工。选定时要经本单位工会推荐,市、县总工会和物价局聘请、培训,并颁发检查证。

问: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的任务是什么?

答:具体任务是:①宣传国家物价政策、物价法规;②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单位内部商店、食堂、托幼园所等集体福利部门)、农贸市场和个体劳动者的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重点是关系职工生活密切的消费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③向本地区党委、政府、工会及其它有关部门反映市场物价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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