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解决十亿人的温饱奋斗了八年,初见成效。据统计,一九七八年,我国农民家庭每人每年纯收入只有一百三十四元,一九八七年达到四百二十四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一点七倍,城镇居民家庭每人每年用于生活费的收入由三百一十六元增加到八百二十八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增长百分之八十二点五。这种速度是前所未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