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87年10月31日
头版
01

省政府作出节约用电新规定

本报讯 为解决今年以来我省电力紧缺的矛盾,省政府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按地方分电包干使用办法”通知。

通知规定,对名牌、优质、低耗产品的用电给予优先照顾:对产品单耗回升的应予以罚款:对用电单位实行定电量、定负荷、定时间,超用者一律加价;对所有用户用电量要按分配量当日考核,月末结算,谁超限谁,超用扣还,节约不减供电指标。今后所有用电单位不得新增用电烧水、取暖,城镇居民也要搞好节约生活用电;未经电力部门许可,用电单位不得转供其他用户,违者不予供电,已转供的必须加装电表,按量收费,对拒付电费者,转用单位有权停止供电。

(袁林生 范国俊)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