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从一九八三年省总七大召开以来
我省职工民主管理有突破性发展
本报讯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发展很快,目前,全省基层民主生活制度的建设日趋完善,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逐步得到保障。
1983年省总七大以来,我省职工民主管理伴随改革有很大发展。全省12811个基层企事业单位中已有10367个(占80%)建立了职代会,并普遍建立健全了三级民主管理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使企业的重大决策建立在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民主评议千部在1983年只是少数企业,目前,已经在7500多个企事业单位逐步形成了制度,并对20%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奖惩挂钩。民主推荐,选举厂长,已从1983年的极少数企业,发展到3000多个企业。特别是去年以来,我省各级党群机关以及许多企事业单位,先后通过民主对话会,民主恳谈会、厂长信箱、领导接待日、厂长对话之窗和实行一日厂长制度等活动,在领导与群众之间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协商对话。通过对话,党和国家赋予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力,逐步发展到参与对各级政府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5年来,职工民主管理作为企业领导制度改革一项重要内容,比前几年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表现在:一是通过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直接参与了企业高层次的重大决策;二是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取消了常任主席团。职代会闭会期间,企业临时遇到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三是工会和职代会有了实实在在的权力;四是《企业法》的公布,进一步确立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李昌)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