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全社会都应正确认识女职工的生育价值
在发展商品经济过程中,如何正确认识女职工的生育价值?最近,省总工会女工委员会举办了一期女工干部维护女工权益培训班,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她们各抒己见,发表了不同看法的论文74篇。在此,我们摘要选登,以飨读者。——编者
西北国棉一厂工会曾健慧:女职工的生育价值得不到正确认识,不是她们自身造成的,而是长期以来企业的不合理负担造成的。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女工生育价值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矛盾日益突出,生育被当成企业精神上和物质上的负担。譬如:我厂女职工占全厂职工总数的57.5%,1987年育龄妇女3500人,其中因休产假和人流假的合计为27954天,等于76人全年没上班还照拿工资。无偿消耗,女工多的单位比男工多的单位大,女工生育子女确实成了企业的负担。但从另一方面讲,女职工生育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应得到社会的承认,这部分消耗应交给社会,由社会统筹来解决。这样才能消除企业在用人时的心理负担,使女职工生育得到社会统一标准的报酬。
铜川市自来水公司工会白志英:自古以来,人类就有两种形态的生产,一种是通过劳动创造生产资料,一种是通过生育创造新的生命,以此来使人类社会延续发展。广大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扮演和担负着“双重”生产的角色,女性具有天赋的生育功能,这种功能是妇女对人类的巨大贡献。但由于社会对女职工生育价值认识不够,一些单位又不重视女工的实际问题,因此出现许多女青年找工作难的问题。这是极不公正的。
汉中320医院黎琴莲:要正确认识女职工的生育价值,除了在理论上、舆论上进行广泛的宣传外,更重要的是在政策上要制订措施。国家可按人口增长比例确定一部分生育费,作为国家对人类生产的投资;或按本企业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所付的工资实际支出,改为由国家担负。
大荔县总工会刘会英:发展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类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也给社会物质资料的再生产输送着后备力量,从而又刺激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整个社会不重视女职工的生育价值,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也就成了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