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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9月27日

陕西工人报第3版 桑树坪矿赋予井下工人10项权利 班组长培训莫惜“磨刀”时 “这是我应该做的”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7名女工会干部走马上任 图片新闻 妇女就业结构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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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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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正当权益

桑树坪矿赋予井下工人10项权利

桑树坪煤矿重视班组建设,把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正当权益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赋予井下一线工人10项权利,对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已实现612天无死亡事故。

这10项权利是。①干部班前不讲安全,工人有权不接班。②开工前值班干部不进入工作面检查安全状况,工人可以不进入。③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干部在场不采取措施,不积极组织处理,工人可以暂时不作业。④工人调换新岗位时,干部不贯彻作业规程或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培训,工人可以不上岗。⑤干部违章指挥,工人可以制止或不听指挥,并有权向矿安检部门汇报。停工期间工人工资照发。⑥值班干部无故提前升井或不入井,工人可以跟着看井或不入井。⑦任何人违章作业,工人都有权制止,违章人员不听,可以向安检部门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⑧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拿方面的指示,忽视安全生产,工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向有关领导汇报。⑨工人揭发干部不重视安全生产或行使权利时遭干部打击报复,工人有权上告。⑩机械电器、安全设备不齐全,工人有权拒绝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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