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制度的约束力与调动性
张小宝
时下,一些企业习惯以行政手段等文字形式出现在制度的条款中,使企业制度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形成巨大的约束力和调动力。
制度是一门有限度的学问,其功能有约束力的一面,同时也有调动潜力的一面。“约束”是手段、是形式,而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发挥人的潜力,充分调动起积极性顺利完成某项工作,这才是制度作用的目的。
怎样提高企业制度的实际效应呢?我以为首先应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既用制度约束工人,又要用制度“卡”干部;二是要在衔接点(即制度本身与实际的分歧点)上下功夫,这是解决“两张皮”的焦点;制度的制订要具体、合理、实打实。如果只考虑加大“约束力”,不从调动潜力上作文章,制度饱荷与最低效应的矛盾将愈演愈烈;三是克服随意性,增强制度的法制化。要着重解决好制度与“治”人的关系,明确“治”不是制度本身的特定涵义。完善的制度只有靠科学和现实性来约束人、激励人。这样,制度的效应才能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