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88年12月24日
第4版
04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贾治邦的答复

关于少数省级以上劳模特别是五十年代老劳模住房困难问题,经与有关部门协商认为,应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予以优先照顾解决。

关于劳模就医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督促有关单位优先照顾就医,实报实销。同时,在以后考虑老干部和高级科技人员医疗保健对,把一部分劳模特别是全国劳模作为医疗保健的对象。

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中,大家一致意见有两条,一条认为,劳动模范是职工中的先进力量,为我省作出了积极贡献。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排头兵作用,号召全体职工向他们学习,同时,应主动关心劳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劳模解决些实际问题。对省总工会提出的劳模实际困难问题,要优先照顾和解决。而且对这几个问题建议政府与工会结合节日慰问,来一次认真检查,对有条件解决的困难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另一条认为,对劳模生活中的几个困难问题,虽然是生活上的事情,但涉及改革的大政方针,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省政府有关部门表示愿意与省总工会对这几个问题进行调查,在条件具备、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以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关于解决省级以上劳模生活困难的建议,副省长王双锡在总结时说:所提几个问题不定,进一步调查研究;几个具体人的问题,由省政府向所在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省政府每年拨五万元给省工会,解决劳模特殊困难。)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