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认真贯彻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民主管理
最近,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贯彻执行〈企业法〉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实施细则》,这是我省进一步贯彻《企业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一个重大步骤。它对于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保证企业稳定和促进生产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赵紫阳在工会十一大致词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依靠和发挥全体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落实《企业法》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规定。”这充分说明,民主管理是发挥职工群众积极性的重要条件,是深化改革、办好企业的重要保证。但是,目前这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据我省部分市、县调查统计,职代会的各项职权不落实的占50%以上,作为职工参与厂长决策的企业管理委员会也大多流于形式。而造成这个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则是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省政府颁布的“实施细则”。使《企业法》中关于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规定更加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它预示着我省职工民主管理将进一步纳入法制的轨道,走向健全发展的新阶段.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各地、各企事业单位应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学习宣传,并据此对前一个时期贯彻《企业法》,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同步配套地分别制定或修订党政工三者各自的改进措施和实施办法,使企业民主管理真正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要紧密配合治理、整顿和全面深化改革,通过职代会向职工进行利益共同体的教育,坚持决策民主、分配公开,不断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提倡各个企业由厂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双保合同,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承担责任和风险,并做到奖惩兑现。此外,各地市县工会和企业职代会还可设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工作委员会,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