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还请亲朋谅解
——记榆林交通征费稽查处处长贺长宽
本报记者柳江河 通讯员 宋向东
千交通稽查工作,的确是一个“肥差”。而榆林交通征费稽查处处长贺长宽不但见钱眼不开,请吃不赴宴,而且照章办事。他说:“想在我跟前沾国家的光,那可是找错地方了。”
前不久,在西安,我们采访了他。贺长宽是1945年参加工作的老同志,1950年入党,1978年调到交通系统开始搞征收养路费工作,今年已58岁了。他是当地人,加上在当地工作时间长,因此,亲朋好友可真不少。这给他的工作添了不少麻烦。他的朋友和亲戚就有人打着他的招牌拒不交养路费。一次,该处的工作人员挡住一辆卡车,经查要补交280元的养路费,车主的父亲说:“我同你们处长是老同事。找他说说,我不信就不行。”然后,车主的父亲找到老贺,左缠右缠,就是不想交养路费。从上午到晚上,好话说了几车皮,可老贺就是不开这个口子。不但如此,还向他宣传国家的有关规定,直到如数补交了这一笔款为止。老朋友走时摇摇头,扔下这么一句话:“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那么死板?太不够朋友了!”老贺也不发火,笑着答道:“你既然了解我,就请你们多谅解!”
老贺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看到有车,他总是上前问问是否交清了养路费。一次,他恰好回家办事,见侄女开的车停在家门口,他走上前问,得知她没交养路费,就劝侄女补交。这时,不少亲戚围来,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老贺却还是那样认真地向他们宣传政策,做说服工作,终于让侄女补清了420元的费款。
平时,工作苦点累点,老贺从不计较。但最让他头痛的是时常有人给他送钱送物,请他吃“便饭”,以此想沾国家的便宜。对此,老贺给自己订了个规矩:不吃请,不收贿。有的车主或单位趁他不在家,将石英钟、食油、肉蛋等物送到他家。每次碰到这种情况,能找到原主的,他都如数退回;找不到的,他就把这些东西送到集体食堂。并嘱咐管理员:将来找到原主,照价付款。近年来,他个人先后拒收各种物品和现金已达50多次,老贺这样秉公办事,当然也会得罪一些人,今年清明节,他收到一个小包裹,里面是给死人烧的2000元纸钱。上面还写着“冥府银行寄”。也有位被罚了款的司机扬言:要拾掇老贺。我们问他:“你恼吗?”他说:“怕什么。咱是共产党员,不能因恫吓就放弃原则!”
在老贺的影响和带动下,这个处的工作人员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去年,该处超额49.10完成了全年承包任务,名列全省该系统第一名。今年上半年,又超额61.3%完成了任务。同时,他们每年还收交漏交的养路费达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