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要敢字当头
去年10月,我们去某地区检查工作,前脚到行署招待所,后脚就有人接二连三来告状:某厂承包人自行换届改选工会、职代会,让工会主席靠边站;某厂承包人在工会改选大会上,怕自己的意中人选不上,就凭借“一厂之长”的特权,以选举条件不成熟为由,宣布散会;某商店在招标承包中,因主管部门百般阻挠全店十一名职工集体承包,硬要一名所谓“农民企业家”来承包,争执不下,致使该店关门数月,职工拿不到工资,等等。我们在此地呆了7天,竟有5天晚上有人告状,面对件件令人气愤的侵权行为,我们不能无动于衷,不得不改变原工作计划,晚上受理职工申诉,白天去企业调查了解,结果情况均基本属实。于是,我们就和地方工会组织研究,并请示地委,召开了有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听取了我们对问题的调查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因为企业干部没有认真学习《企业法》和中央及地方有关在企业承包中如何发挥工会、职代会作用的文件,加之工会组织宣传解释不足,致使一些承包人不懂工会、职代会的一般常识。二是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特别是承包以后,一些承包人片面地把厂长负责制理解为就是个人说了算,因而在企业中独断专行,为所欲为。三是企业上级工会对种种侵权行为,伯得罪领导,怕伤了和气,缺乏勇气去解决问题。
我们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当地党政领导认为我们的调查和建议是好的,答应把问题尽快解决好。
最近,我们又询问了上述问题的处理情况:一些小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消失了,而一些主要问题却依然如故,没有得到解决。这里,我们无权过问地方党政领导的工作,但就地方工会来说,却显得太软弱无力了。这样下去企业工会干部、职工的权利谁去维护?上级工会还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因此,我们不能不再次呼吁,上级工会要挺直腰杆,在党政机关的领导与支持下,坚决依法维护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敢于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组织。
(李昌 张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