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名目繁多的美国税收
小 吉
美国是一个以税收作为联邦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的国家,其税收种类之多,规定之复繁,恐怕连美国人自己也说不清楚。
归纳起来,美国税收最主要的有个人所得税、工薪税公司所得税、国内货物税、关税、遗产和赠与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在美国的各大税收中历来名列榜首。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对象是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家庭总收入或独家经营的商业总收入在一系列扣除和减免以后,剩下的便是应纳税所得额。目前,美国个人所得税共分14级,采用的是累进税(即收入越多,税率越高)。除了已婚夫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400美元以下者和单身为1700美元以下者免交所得税外,在此限线以上者均要按章纳税。
工薪税是一种强制性的税收,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即用来保障因年老或患病等失去工作能力、经济无着时的生活费用。它既向雇主征收,也向雇员征收。
公司所得税征收的对象是公司所得利润。按规定,利润的第一个25000美元需交纳15%的所得税;第二个25000美元按30%纳税;第三个25000美元按40%纳税;超过10万美元以上按46%交纳,亦属累进税率。
关税在美国属比例税性质(所有进口按不变税率纳税)。它不仅是国家税收的重要部分,而且起着保护国内市场的作用。
国内货物税也叫销售税,也采用比例税,最主要是对烟、酒、家用电器和汽油等的销售征税。
遗产和赠与税,前者是对死者遗产征税,后者是防止通过赠送方式转移财产、逃避纳税而制定的。
由于美国各种税收名目繁多,动辄就需纳税,很多人十分反感。在美国曾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人因对各种税收不胜其烦,想一死了之,但想到死后还得交纳遗产税,只好又打消了轻生念头,硬着头皮在这个税务世界里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