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
——写在“三·八”妇女节的时候
金天
若把她称作爱人,实在名不符实。其一,过了不惑之年的妻子,还是称作老婆好些;其二,一个农家妇女,文化不高,土里土气的,也不值得称作“爱人”。但是,我的确爱她,而且深深地爱着。她,瘦小的身材,相貌也平平,既不爱打扮,又不讲究衣着,也许这样才显现出她的自然来。就是她,伴着我过了二十多年的夫妻生活,就是在两间房子的农家小院里,过着孤独而艰难的日子。我很少给她温暖,也无法承担理应由我承担的责任,事无论大小,活不管轻重,她只好一古脑儿担负起来。只有在农忙季节我才能和她同舟共济地“奋斗”一阵子。至于庄稼是怎么长成的,孩子是怎么调养的,也只好去由她“独断专行”了。
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父亲也早已作古,且喜母亲尚健在。每当两个孩子亲热地称我作爸爸时,每当母亲苍老的脸颊上露出和蔼的笑容时,每当她把热气腾腾的家乡饭送到我的手中时,我的心里便充满了对妻子的崇敬和爱戴。因为有了她,才有我这三代人的幸福和和睦,才有了我的放心,才有了我工作中的成绩。当然,有时我们也过着矛盾的日子。在大锅饭的年代里,她每天除了带孩子,做家务,还得起早贪黑挣回一天的七分工。虽然仅仅值两毛钱,但这七分工里却包含着母子们仅有的一部分口粮呢!有时候,她也和婆婆——我的母亲——争吵,虽然我也不认为她没理,也免不了还要教训她,因为我是她的丈夫啊!但是当我想起她干重活时把腰弯成九十度的样子,我又觉得内疚和后悔。
一个农家妇女,忙于家务和农活,很少到我的身边来。偶尔来一次,也不愿去逛大街,看风景,总是爱手脚不停地忙碌:扫地、洗衣服。屋里扫完了扫院子,自家的拆洗完了就帮别人拆洗。我看到她一天到晚的忙乎,就责备她几句,可她倒不在乎,只是笑笑说:“干惯了!”
几十年过去了,我是有负于她的,因为我没有把她放在“爱人”的天平上。然而她却用她的行动,给天平的另一边加上了闪光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