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2、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3、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和契证。
4、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5、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6、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