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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0年09月15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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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工时弊端多

编辑同志:

笔者调查过纺织城9家企业,有38%的班组买卖工时,这种现象一般没经过有关领导,由职工私下成交。

从表面上看,买卖工时似乎是周瑜打黄盖——两相情愿,而且基层可以缓解劳动力紧张之忧。但是我认为工时变成商品出售,工作量和报酬“议价交换”是不妥的,人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业务技术和经济责任岂能买卖?因为同样年龄、性别的人是有差别的,即使在同等的环境条件下,也是不会例外的。这是为何?是因为有些人怕缺勤,影响自己的经济收入;也有的人卖了工时后竟到外地游山玩水。6月2日某厂一个高压焊工想去四川九寨沟参观游览,竟以“双倍工时”的价格把工时卖给另一个进厂不久的普通焊工。谁知这个焊工技术欠佳,竟然造成锅炉封头连续返工,直接经济损失万余元。买卖双方均受到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因此,希望企业各级负责人对买卖工时加强管理,引导职工正确处理这问题。

西北电建器材总厂 袁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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