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0年09月29日
第2版
02

部队院校文凭在地方是否有效

百事通:

我1983年7月考入西安陆军学校,1985年7月毕业提干在部队任排长,中专文凭。1989年因精简整编转业到地方工作,请问部队院校的文凭能否参照陕发(1984)28号文件执行?

大荔读者王元绪

王元绪同志:

根据国家和总参有关文件规定:只要是总参承认的部队院校颁发的正式毕业文凭,就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地方也应承认。据此,取得部队院校文凭的人员转业到地方工作,应当与非部队院校毕业的同类人员享受完全一样的政治、经济待遇。也就是说,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当然包括陕发(1984)28号文件)对取得部队院校毕业文凭而转业到地方的干部都是适用的。 百事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