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纠正执罚中的不正之风
·齐天·
现在乱罚款现象,不能说不是一个社会的通病。君不见,街头巷尾、门前院内,“违者罚款”的牌子比比皆是。笔者所居某省级机关家属院门口就挂有“外单位车辆不准入内,违者罚款5元”的醒目之牌。
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罚款作为维护法纪的一种手段,本无可非议。然而,罚款也有让人忧愁的一面。其中主要的还是缺乏罚款的严肃性。比如:有的人骑自行车撞红灯、自行车乱放、乱倒垃圾、公共场合吸烟等等,都理应受罚。问题是谁去罚、罚多少、给否罚款凭证。现在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地方,想罚就罚,不想罚就不罚;态度不好加罚,态度好了少罚或免罚;上级要求严了就罚,“风声”不紧就不罚;碰到不认识的人就罚,遇到有人说情的就不再罚;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执罚人员罚款不开票据,或者要发票的多罚,不要发票者少罚。究竟罚的款是否上交,鬼才晓得哩!这种乱罚、滥罚现象,必然导致大家都罚,大家都不罚,甚至滋生执罚行业的不正之风,诱发执罚者贪赃枉法,而社会秩序依然得不到根本治理。
执罚必公,执罚必严,罚应有据。具体如何办好?笔者以为应有一权威性机关统管各类罚款,并制定罚款条例,对罚款范围和数额作以限定。同时,要坚决取缔各单位自行罚款的现象。在此基础上,有关主管部门应对执罚人员加强政治思想和法纪教育,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杜绝执罚人员违法乱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