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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1月08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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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伪劣商品从国营商店赶出去

·桂子·

新年伊始,欣闻西安市开展百日百店抵制伪劣商品竞赛活动。又见报载:上海市460家大中型商业企业率先立下军令状,保证年内清除假冒伪劣商品。如果未能确保目标实现,有关部门将依据上海市新颁布的处罚条例予以惩处。读罢,令人为之叫好!

眼下伪劣假冒商品泛滥成灾,已经成了一种社会公害。不仅个体商店的货物有假,马路上的地摊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连许多顾客信赖的大中型国营商业企业的柜台内,也时常会让你遇上伪劣商品,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究其原因,一是不少国营商业企业管理不善,制度不严;二是个体商贩利用承租国营大商店柜台的便利条件,鱼目混珠,坑骗顾客,末了将责任推给商店,使国营商店的信誉蒙受损失。然而,不管何种原因,作为商店的领导都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

笔者认为,上海市让全市大中型商业企业的经理,向主管的区局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措施、责任的办法,不失为一种治疗“伪劣商品症”的妙方。因此,笔者建议我省各地市的有关部门也能够学习和借鉴上海的做法,首先将伪劣商品从国营大中型商店中赶出去,让大中型商店的经理们也立个“军令状”。同时,制定和颁布各地市对经销伪劣商品的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罚条例,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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