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喜忧参半的“双薪阶层”
记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订离退休职工外聘工作的若干规定
本报讯 (记者桂维平) 近年来,随着离退休职工的逐年递增,退而不休、二次就业人员亦日益剧增。有人称其为“双薪阶层”。这种收入过高现象,已成为众人瞩目、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离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原因何在呢?记者走访了有关单位,据西安市对300户居民家庭调查资料表明,占再就业人数的36.1%的离退休人员是为了增加收入,或为子女筹办婚事;或弥补家庭经济不足。占再就业人数41.7%的离退休人员是因为工作一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乍闲置起来心理极不平衡,欲通过再就业弥补心灵上的失落感。占再就业人数22.2%的离退人员大多有一技之长,因工作需要被返聘或外聘。
近几年,随着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双薪阶层”人数不断扩大,其收入亦有较大幅度增长。据有关资料表明,1985年,西安市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人均605.71元;1987年增长为908.51元;1989年增长为1018.43元;平均每年递增13.9%。而同期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年均递增13.1%。从收入绝对额看,离退休人员的“双薪”收入总额大于在职职工工资收入。1989年,西安市离退休再就业人员的“双薪”人均为2536.44元,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人均为1740.35元,离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人均工资额多796.09元,超出45.7%。
诚然,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有其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薪阶层”中的离退休人员普遍身体健康,独具专长,如果不让这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势必给国家带来一定的负担和损失,使老年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而部分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实际上是由消费者转化为生产者,不仅为社会创造财富,亦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还可为青年职工带来勤勤恳恳的优良工作作风,使技术绝活不致于失传。同时,再就业一方面可增加离退人员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使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充实丰富。
然而,“双薪阶层”中也存在着种种令人担忧的问题。
其一,部分再就业人员劳酬不符,收入偏高。有些人仅仅做做技术指导或帮助联系业务,月薪在200元以上,特别是离退前身居领导职务者,离退休后凭借昔日关系,收入高达250元以上,这些靠“关系网”赚钱的少数再就业人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其二,“双薪阶层”减少了待业青年就业机会。离退再就业人员在原单位领取离退休金,享受公费医疗和住房待遇。聘用单位一般不再为其安排住房和负担医疗费,所以聘用单位宁可高薪聘这些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技术精湛的老职工再就业,也不乐意招收社会待业青年。这样,势必给国家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增加了难度,且减少了待业青年就业的许多机会。
其三,“双薪阶层”收入高于在职职工收入,致使部分职工不安心工作,提前退休再就业。据对174名离退人员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约有1/3尚未达到退休年龄要求。这些人员大多数身体尚健,且有技术专长,目前他们基本上已跨入“双薪阶层”。
凡此种种,记者呼吁政府有关退管部门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给予必要的引导和组织管理,拟定出适当的报酬幅度和界限,加以统筹管理并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政府决策机构应尽早制定出离退休职工外聘工作管理制度,这对稳定职工情绪,振兴企业经济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只要我们正确引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就可能抑制住离退休职工再就业收入过高等不合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