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廉价销售“假冒”不足取
·李喜善·
读了9月14日陕工报二版《从出售“冒牌名烟”想到的》一文,对提倡廉价销售“假冒”实不敢苟同。
尽管我国还不富裕,但对销毁“假冒伪劣”却少有人可惜,倒常听到为砸、焚、碾喝采的。只要想想见诸报端的“奶粉”毒死婴儿,“冰棒”致千人住院3人死亡,“输氧”连死3人这些惨事,就不难理解人们的心情了。
“假冒”依然招摇过市,决非销毁之“壮观”所致,恰与惜财手软有关,“廉价销售”便是一种。所谓科学鉴定对人体无害的说法,是欠考虑的。试问“冒牌名烟”难道对人体无害吗?怎么就可廉价出售?事实上大凡假冒伪劣商品,目的在骗钱,手段变化多端,要进行“科学鉴定”必付出代价。这倒底是为制止“假冒”还是为其推销?
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城,为举办二十五届奥运会筹资,但组织者发表声明,不接受任何烟草公司的资助,不许烟草公司在比赛场地竖立广告牌,连运动员居住的奥运村也不许出售香烟。这和我们将收缴的“冒牌名烟”廉价出售形成多么强烈的反差。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已有31个国家立法限烟,一些发达国家禁烟范围扩至家庭。在这种潮流下,提倡烟酒饮料“假冒”商品廉价出售实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