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书报费变味
汪效常
年终岁首,各邮局、新华书店读者盈门。他们面对征订单,悉心寻找自己最喜爱的报刊和书籍。
国家按规定给具有一定学历和职称的人,增发几十元的书报费。其目的不言而喻,是为了促进职工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按说,这点书报费对一个求知心切的人不过是杯水车薪,补助而已。君信否,某县有两位中青年工人,月工资仅百余元,并且没有书报费。可是,他们省吃俭用,从新华书店订购《中国兵书集成》巨著,需耗资千余元。这种求知精神多么难能可贵啊!
然而,某些享受书报费者却与此大相径庭。有的用此款给下一代购买课本与连环画等小人书(这倒无可厚非,总算是买了书);有的则到书摊去要空头发票,到单位报销;有的单位则干脆把钱发给个人,不管用途,变成了烟味、酒味、糖果味。诸如此类,实属书报费的悲哀。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报刊是增进知识与了解信息的窗口。渴求知识的人,节衣缩食,挤出点钱购书订报;而不读书,不看报,不学无术的人,却把书报费视作“额外收入”,挪作他用。何怪乎有人惊叹:“某些人家里什么现代化都有,就是没有书报”。
敬请诸君,莫让书报费变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