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市房改方案出台
市区内所有公房租金每平米将提到0.33元楼房每平米将以250元为基价出售
本报讯 西安市市长崔林涛在4月11日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西安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西安市人民政府通过现报经省政府批准,将从省政府批准之日起全面实施。
这个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1、分步提高公房租金,给职工相应补贴。从房改方案批准出台之日起,西安市区内所有公房租金一律提高到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33元,同时发给职工1990年底标准工资2%的住房补贴。完成租金改革的起步后,再提高到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70元,同时给职工月标准工资5%的补贴。对超面积的按照超面积的数量以不同标准加收租金。
2、优惠出售公房。在本市有正式户口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每户可一次性的以优惠价购买一套公房。房价随房屋造价和物价的变动不断调整,对砖混一等单元新楼房每建筑平方米,1992年定为250元,以后每年公布一次房价。旧单元楼房按重置价(上年同类房屋建筑造价)以新折扣率计算。职工购买公房时,超过住房标准面积的部分按成本价计价。购房时一次付清房款可给予20%的优惠。以优惠价购买的住房,职工拥有部分产权,享有永久使用权、长期占用权、继承权、部分处分权、受益权,但不能赠与。付清房款并住用5年后可以出售。
3、新房新制度。从1992年1月1日起,新房一律不再实行无偿分配,应先卖后租和实行新的租金标准。新旧房的划分,以1992年1月1日为界限,以后新竣工交付使用的住房和腾空的旧房,均为政策性新房,在方案出台以前的住房,均为政策性旧房。新房出卖后的剩余房屋,出租时月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为0.7元,同时给租房职工月标准工资5%的住房补贴。
4、实行公积金制度。凡在西安市区工作,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的固定职工、合同工,不论其隶属关系,均实行公积金,公积金缴交额暂定为职工标准工资的10%,其中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各收5%。职工离退休时,凭离退休证件,可领取自存结余的全部5%公积金的累计数额和利息,住户退还公房后可领取另外5%的公积金。
5、租房购债券。从本方案出台之日起,新租房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购住房债券30至50元,旧住房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购住房债券10至15元。其债券由产权单位一次金额向银行办理购债券手续。债券期限为5年,在7年内的年利率为3.6%,不计复利。第8和第9年各返还50%,返还期的年利率为5.1%。租房债券可以赠送、转让和进入证券交易市场。
本报记者 曲亚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