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时代的需要 改革的需要
学习新《工会法》的体会
周忠群
《工会法》的修改和颁布,是全省300万职工和工会工作者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它对于进一步明确工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权利与义务,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运的历史意义。
《工会法》贯彻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规定了工会组织的五项基本任务,要求工会动员职工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并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这对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将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工会法》的修改和颁布,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工会法》规定,工会在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制定工资、物价、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重大政策、措施时,有民主参与的权利。同时还规定了企业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任务。这是党和国家发挥工会民主渠道作用,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总结,充分显示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工会法》的修改和颁布,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与工会工作的基本特征。在总结了国内与国际工人运动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的基础上,《工会法》体现了时代特色,坚持五个统一,即:坚持工会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坚持工会与政府相互合作、支持同参与、监督的统一;坚持工会任务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工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这对于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工运形势下,坚持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工会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40多年工会工作的实践成果,赋予了工会组织广泛的权利和职责,为工会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将有利于工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