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0日刊登慕明宜同志事迹短文有误,系省总有关部门写稿之责,现更正如下:(1)原左三行“使原来混乱、亏损的企业走上正轨”改为“使企业上了一个新台阶”;(2)原左七行“居省新闻出版局之首”改为“居省新闻出版局印刷企业之首”;(3)原右四行“有贡献的职工”改为“班子成员”;(4)原右七行“省劳动厅”四字应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