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贸总协定与中国
四、享有的权利和好处
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后,将享有以下权利和好处:
(一)享有稳定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关贸总协定的基石是非歧视原则,它包括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即一个缔约国给予另一个缔约国的贸易优惠必须自动给予所有缔约国。
目前中国虽然和一些国家在双边的基础上签订若干相互享有最惠国待遇的贸易协定和条约,但其中有些最惠国待遇还是不稳定的。如中美虽有双边协定,但美国单方面规定,给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每年期满后是否延续,还需由美国总统决定、国会批准。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后,即可享有稳定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的权利。
(二)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
普惠制待遇是关贸总协定的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这是比最惠国待遇更加优惠的单向优惠关税制度。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工业制成品出口到发达国家,本应享有普惠制待遇,但是,目前中国仅在欧洲少数国家享有普惠制待遇,个别发达国家要以中国必须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为条件,才考虑让中国享有普惠制待遇。中国“返关”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从而有利于扩大出口、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
(三)有助于保护中国经贸利益。
根据关贸总协定的总规则,一旦发生争端,可以用多边贸易规定解决,而不用一国贸易法裁决,这将使中国获得更加稳定的世界贸易环境。比如,中国参加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多种纤维协定》后,中国纺织服装出口从1984年的60亿美元增加到1991年的178亿美元。
(四)增加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主动权,对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香港、澳门根据中英、中葡协定作为单独关税区,已成为缔约方。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将使中国对外贸易更加协调发展,国际地位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