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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2月09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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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开发区在发高烧

大陆各地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党政首脑都认识到,再不抓住这个时机,本地的经济就将远远落在他人的后头,所以纷纷推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新动作。开辟“经济技术开发区”即是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

这种开发区是获得上头认可的,在政策上也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在投资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故被视作“准特区”。

去年春天邓小平到南方巡视,发表了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谈话后,各地蜂拥而上。1992年一年,各种名目的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在神州大地上冒升,大到“国家级”、省级,小到乡级、村级,在江苏、安徽甚至有实力较雄厚的企业办的。有资料显示,大陆各类开发区的面积已达1.5万平方公里,如果这些开发区全部做到水、电、路、气、讯五通和土地平整,需投资约4.5万亿元人民币,远远超出国力负荷。

这么多地方、这么多人热中于办开发区,从总体上讲是一个大好势头,表明了人们渴望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意愿。但在积极的表层,还掩盖着一种不良倾向,即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鼓虚劲”,他们以办开发区的名义,享受中央一些特殊优惠政策的便宜,从而装满地方财政的钱袋。许多开发区为了吸引外资,制定的对外商的优惠政策一个比一个“火”,有的真是到了“舍血本”的程度。

大上开发区的另一大弊端,是各地乱批土地。土地有偿转让,始于海南岛的洋浦开发区。由于这是一件中共建政40年来破天荒的事,高层对此十分审慎,作了长达3年多的研究和论证,终于1992年中拍板定案,可以开租。同时,上头也同意其他地方只要条件符合,也可将土地有偿出让给外商。此举一出,又招来“一窝蜂”。现在若到大陆,无处不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牌子,无处不谈土地买卖。

中国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国家。大陆对土地问题一向看得很重,因为它是不可再生资源。记得在70年代,搞基本建设动用两亩以上耕地,须经省政府批准,5亩以上要报中央批准。可是现在办开发区,哪个也离不开土地。小的1平方公里(约合1500亩),大的10几20平方公里。虽说许多给上面的报告中都称“利用荒山坡地河滩港汊”,符合中央红头文件的精神,实际没有一个不占用耕地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出售时,把地价压得特别低。有些外商一下包揽上百亩或几百亩甚至几平方公里,然后再稍作平整,以高出原价几倍的价格转手,弄到大陆人士在那里干咽馋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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