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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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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机”要个说法

——大连机床厂厂长周魁访谈录

周魁,52岁,身材和姓名一样结实魁梧。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原任大连起重机厂副厂长,现任大连机床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今天你们来,我很激动。

我是工厂的厂长、书记。但我今天绝不仅仅站在工厂法人代表的立场谈问题。并非李福喜他们走了,损害我周魁的利益,我就说他们的坏话。不是。

我们需要的是真理和正义。我们不妨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问一问:他们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对于他们这样的出走和公开挖墙脚,国家是不是该有个说法?

李福喜他们的出走,是早有打算的。

不错,他们三人走之前,是给工厂打过招呼。但他们早已准备好要走,连去那里建什么公司,办什么厂,都已经计划得很周密了,这才给工厂提出要走。同不同意?同意得走,不同意也得走!这种打招呼跟不打招呼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他们三人走,这也就罢了。可他们走后,又采取种种手段,把工厂设计、经营、管理方面的骨干,一个个接走;连装配车间的技术工人,只要看上的,技术拔尖的,也一个个接走,这样做,就太过分了吧?

我们大连机床厂,是国家最大的组合机床生产企业。一汽、二汽、北京吉普等大型汽车企业,90%以上的精密组合机床都由我们厂提供。6000多人的大厂,去年产值1.7亿,利税总额1600万,形势非常好。可是,让李福喜他们一搅,热火朝天的局面,兜头浇一盆凉水,人心浮动,是非莫辨,有的部门已经处于无法设计无法开工的半瘫痪境地,实在令人气愤,令人伤心!

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被挖走各部门的骨干近50人。过春节时,有的车间主任为了凝聚人心,邀集几个工人一块聚一聚,吃饭时说得好好的,大家团结一心,在大机床好好干。春节一上班,好嘛,8个人就走了3个!现在是连招呼也不打,说走扔下工作拍拍屁股就走了。有的工人见了我的面说,周厂长,厂里对他们无能为力,听之任之,这个厂可就要被他们弄垮了!

是我们听之任之吗?不!我们苦口婆心做了多少工作?可单靠做工作又有什么用?人家打着“人才流动”的旗号,打着“支援乡镇企业”的旗号,不但大方向正确,而且理直气壮,你不放他反而是跟不上潮流,反而是错了!

具体事实,我也不用多说了,事情明摆着,其实不复杂。我想提几个问题,表明我的观点,也请记者反映反映,看看究竟谁是谁非。

人才流动——这谁也不反对。可是人才流动是否也该有个规矩,立个章法?企业培养多年的人才,投入在他们身上多少资金?又是培训,又是出国。结果,别的企业半个子儿也不花就接走了,这合理吗?这是不是侵犯企业资产?说一声“我要走了”,拍拍屁股撂下工作就走,原单位的损失,谁来负责?连三资企业招聘人才,也得有原厂劳资部门的证明,他们不管同意不同意,说走就走,这样做岂不比三资企业还三资企业?人才流动难道就是随心所欲,想上哪儿就去哪儿吗?

企业竞争——搞市场经济,当然要提倡企业竞争。但竞争总该有个秩序吧?体育比赛不也有各种规则,还有严格执法的裁判吗?渤海机床厂不到90人,50多人是从我们这里接走的,这样凭空冒出来一个企业同我们竞争,这是公平竞争吗?他接走的全是个顶个的技术骨干,而我们厂单退休工人就上千,这是公平竞争吗?这就好比两人都在跑,你把我的血液和精华抽走了,这能叫公平竞争吗?他打着“高新技术”和“乡镇企业”的旗号,又是减税又是免税,我们呢,国家上交一文不少,并且还要年年递增,这是公平竞争吗?

知识产权——人接走了,知识产权如何保护?我们厂搞的多刀半自动车床,他们一走,连图纸全带走了。这图纸究竟是你个人的还是企业的?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不是应该得到保护?即使企业图纸不拿走,他平时个人化整为零,图纸不也照样带走吗?人家甚至说,我人一走,图纸装在脑袋里就带走了。怎么办?据我所知,国外对此有规定,技术人员走后,几年内不能在别的企业生产同一产品。我们国家是否也应该有类似的法律?

摘活企业——人人都说搞活国有大中企业,可照这样下去,国有大中企业能搞活吗?李福喜他们被出高价接走了。有人说,人才就是有价值的嘛,你也出高价,他们不就留住了吗?是的,这道理谁都明白,可是这高价国有企业出得起吗?人家一月工资上千甚至几千,我这里六七千人,工资能涨这么快吗?人家住房三室一厅、两室一厅,我这里连1969年进厂的住房问题还没有解决,能谈得上几室一厅吗?有的工人对我说,我们是凭觉悟和对机床厂的感情在这儿干的。我听了很感动;也有的工人对我说,人家出工资多少多少,给几室一厅,你给不给,你再不给,我就走了!我听了又生气又难过。唉,国有企业啊国有企业,谁来为你操心,你的利益谁来维护?再这样下去,实在令人担忧!

我脑子里想不通的问题还有很多。说实话,我也是个搞技术出身的人,要说挣钱,出去一年挣它个一两万,完全不成问题。可是我们难道能够为了自己挣钱就置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于不顾吗?这几个月,我的心理压力非常重,身体非常疲惫。其实个人身体无所谓,为了企业发展,累死没有怨言。但李福喜他们这样搞法,我实在是想不通,想不通!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对于他们的出走,挖国有企业的人才究竟对不对?和算不算侵犯知识产权?应该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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