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的虐待他才七岁,竟死得如此凄惨!
盛学友
跳入您眼帘的这两幅照片,一个胖乎乎甚是可爱,一个形似骷髅目不忍睹,难以想象,这竟是同一个孩子!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孩子那健康可爱的形象是在非亲非故的一位老人那里抚育时留下的;而形似骷髅的照片却是在他的亲生父亲和继母将其虐待致死时的惨状。
这个孩子叫毕强。这是发生在90年代法制比较健全的一幕家庭,悲剧!
形似骷髅,才七岁,他便匆匆而去!
1992年10月19日晚上。市民们像往常一样,观看哈尔滨电视台“今夜沙龙”节目。
节目主持人以往总是微笑着的神情没有了。凝重凄楚的音乐声中,黑色屏幕上映出了让人感到窒息的白色字幕:“面对死亡的思索”!
主持人声音哽咽眼睛湿润了。她用颤抖的声音报道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这个消息。当屏幕上出现形似骷髅的毕强的尸首时,市民们在万分惊诧的同时,也被这凄惨的目不忍睹的事实震撼了!
三岁多时的小毕强,体重30余斤;而1992年8月12日死时,身高103.5厘米的毕强,只有17斤,还不足一个婴儿的体重!
经法医鉴定:他发育迟缓,皮下脂肪消失,极度消瘦,呈重度营养不良外观;四肢陈旧性瘢痕80余处,头皮及颜面皮肤擦伤,挫裂创,皮下出血40余处。最后结论是:毕强生前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颅内出血死亡!
曾经抚养过毕强的吴玲珍老人一家观看了这一节目,家人不禁哭声一片。哭过了,老人还是不能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熬到天亮,坐出租车来到了哈尔滨市道外区富锦街227号三楼毕强的住处,连连呼唤:“毕强,奶奶来接你了,奶奶来接你了!”直到一位邻居老太太告诉她:“毕强8月12日就死了——可怜的孩子!”老人两腿一软,坐在地上再也起不来,老人被人搀扶着又赶到道外公安局看到验尸照片,她才真正相信这是事实,便嚎啕大哭,陪她同去的女儿趴在她背上,哭得抽了过去,预审员也在掉泪……
直到接受记者采访时,老人泪水仍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落。用震耳欲聋的声音说:“我要是见到一点人性也没有的这个臭婊子,非砸死她不可,然后再偿命也心甘——不为别的,就为我那可怜的小强强!”她无法控制自己,又大哭起来……
王岗镇凡认识毕强的人都强烈要求并呼吁:“要在王岗开公审大会,我们要认识认识这个害人精这个女毒蛇,如果判决不公,我们自己凑钱到中央去告!”
他曾有过幸福童年,但太短暂了……
1984年11月出生的毕强,是保外就医人员毕会印与孙某非法同居的私生子。1985年初,孙某离开了这个家庭,而且再也没有回来。不久,毕会印因腰椎结核病住进了医院,毕强的堂叔、单身汉的毕志成把毕强抱到了铁路公寓。他不会带孩子并嗜酒成性,毕强活得很遭罪,并且声嘶力竭的哭闹声令职工无法入睡而休息不好,毕志成的同事韩黎明不忍心这个孩子活受罪,回到家中向母亲吴玲珍讲了这个孩子的境遇。出生于江苏无锡,从小孤身一人闯东北,也饱尝“孤女”之苦的吴玲珍可怜这个无辜的小生灵,便让大女儿把正由她看管的外孙子花40元钱鹿人看管,而把非亲非故的小毕强接来自己照看。小毕强在这个家庭里度过了他短暂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吴玲珍老人一家施以了毕强亲人般的无比关爱。儿子韩黎明负责购买奶粉、桔汁、水果和小食品等,女儿们负责春夏秋冬的衣服等日用品,而充当母亲角色的吴玲珍,则没日没夜地喂养侍候这个“孙子”。他们默契地配合,没有任何怨言。
还不到一周岁,毕强就会走路说话了。他长得又黑又胖,健康得人见人爱。
当毕强到韩家近一年时,毕会印领着“三胖”(和毕会印同居的另一个女人)来到了韩家。见到自己儿子活泼可爱的样子,毕会印动了恻隐之心,但在“三胖”严厉眼神“监视”下,却连抱抱孩子也不敢。当毕强怯生生地喊他一声“爸爸”时,他眼泪“扑簌簌”掉下来,可还是不敢吱声,只是可怜巴巴地望着儿子。吴玲珍生气了,大骂他们一顿。“三胖”假装善意地说:“孩子在这里挺好的,他爸爸也不喜欢这孩子,还有病照顾不了,就留在这里吧!”吴玲珍气愤了:“既然这样,你们出个手续,咱们到公证处公证。办理收养手续后,这孩子就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了,也不要再来看他了!”可毕会印却没有勇气割断父子之情,结果不欢而散。1988年,收养手续还是没有办理。当年春天,毕强不得不送回家中。
送毕强时,韩家为他准备了足以穿到八岁的四季服装——有呢子大衣、登山服、鞋帽、床单、被褥、绒毯、线毯以及水杯等日常用品。这些东西装了满满一旅行袋、一纸箱和一包袱。毕强知道要离开这个温暖的家,大声哭喊:“我不走,我要奶奶,我不走哇!”韩家全家出来送行,都哭了。
毕强被送回家时,经营一家饭店的毕会印又正和赵某同居,赵某把毕强送进幼儿园,还常和毕会印一起领他玩耍和买些好吃的零食。
1988年12月11日,王丽华介入了毕会印的生活,赵某因此离开毕会印。因无人交托儿费,毕强被抱回来,开始与毕会印、王丽华一起生活。而由此,已成为继母的王丽华,亲手拉开了小毕强被虐待残害致死的序幕。
令人发指的虐待
毕强走后,韩家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全家老少都在日夜思念着他。吴玲珍的三女儿韩丽红每次见到毕志成,总央求他把毕强抱回来,可吴玲珍一家怎么也想不到的是,毕强在那里过的是一种被虐待毒打的非人生活了……
1989年9月下旬,有位离婚的B女士曾因房子动迁住进了王丽华家,并提前向她预交了四个月的的房租费320元,但她仅住了22天就实在不忍心住下去了。她发现王丽华每天都责令毕强坐小板凳,不仅不给饭吃,还常因完全没必要的小事对孩子大打出手,经常用炉钩子和小板凳等打其头部。她看不下去,说:“不是亲生的,你也不能这样打他呀!”“我讨厌这孩子!”
B女士每天上班,毕强都要大哭一次,并恳求:“姑姑,你不上班,陪我好吗?”“要不上班,咋挣钱买好吃的呀?”“我不要好吃的,就要你在我跟前!”上班时强强撕心裂肺的哭叫声让她心焦。每到晚上,强强被毒打的情景令她彻夜难眠;被打时,强强脑门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大汗淋漓,眼泪哗哗地向下流,却一点也不敢哭出声来!想起强强那悲哀凄楚又呆滞绝望的目光,B女士心如刀绞,却又无计可施。
在王丽华家,毕强根本没有人身自由。他在这幽暗的屋角默默地忍受着毒打和饥饿。
王丽华所在商场的一位女领导,因王丽华常不上班不知多少次和另一女工到她家走访,儿乎跑断了腿,竟没有发现毕强这孩子。
不仅领导不知道,1983年王丽华即从铅笔公司调到某国营大单位的鞋帽商场当上了代销组的营业员,10年时间里,王丽华周围的同事也只知道她有个1990年6月14日生的儿子毕新,却从未听她讲过还有毕强这个孩子,直到毕强死后,公安人员前来调查取证。他们才如梦方醒——她竟然还有个七岁的孩子,叫毕强,而且千真万确地死掉了!
1989年12日,韩黎明下班后听说毕强在公寓,便买些食品见他。可眼前的一切,他惊呆了,强强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瘦得皮包骨头,神情痴呆,滴水成冰的季节里还穿着一年前春天送他时穿的那身单薄的衣裤。
脚上穿的是他走时春秋穿的棕色旅游鞋,裤子和鞋全湿透了!他脱下上身穿的罩衣包在毕强脚上,再用皮大衣裹住,把他抱回了家。
中午,毕强吃了自分别后从未吃过的第一顿饱饭。吃饭时他狼吞虎咽,连头也不抬,像从未吃过东西的样子,吴玲珍哭了:“强强,慢慢吃,这些东西都是你的,别撑坏了……”
“你咋把裤子都弄湿了?告诉奶奶,是不是又玩水了?”
“没玩水,我在小屋弄湿的。我渴了,就喝水;饿了,也喝水。”
晚上,吴玲珍要为他脱衣服:“我给你洗澡,好睡觉。”可他就是死活不肯
“你忘了?在我家你每天都洗澡的!”
“我不脱。我在家天天都穿衣服睡。”
毕强睡熟后,吴玲珍含泪慢慢脱下紧箍在他身上的脏得不能再脏的衣裤,翻开一看,上面全是虱子,而他身上伤痕累累!吴玲珍看不下去,失声哭了出来。
1992年8月12日早晨不到7点钟,有位邻居又听到强强遭到了毒打。王丽华嚷:“打死拉倒!”接着就是用什么东西打击强强脑袋的动静。开始,强强的哭声和被打的声音在小屋,后来这声音又到了大屋,再过一会儿,就再也听不到哭声了。
也就这一天,毕强躺在大屋的地板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离开了他怎么也不想离开的人世——他才七岁,还没看够外面的世界呀!
王丽华其人其事
了解了王丽会对毕强的令人发指的迫害行径,人们一定会问,王丽华何许人也,为何有如此夕毒心理?其实,王丽华是抱养的,不姓王姓陈,1955年10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阿城县双丰乡农村,体弱多病的母亲36岁那年才生她的。她出生八个月后,母亲已病得奄奄一息,便托人把她送到了哈尔滨表妹刘淑秋家里。不久,王丽华的母亲便过世了。
刘淑秋和丈夫王凤阁终生不会生育,怕老来孤独,就收养了王丽华,并视她为掌上明珠。1969年,王丽华考上了哈尔滨市三十四中学,因为长得漂亮,同学们为她取了个“黑玛丽”绰号。这时的王丽华,已经过早地学会了谈情说爱,与她同年级但不在一个班的毕会印,英俊潇洒,一身男子汉所特有的阳刚之气。王丽华与他交往甚密。1973年,中学毕业不久的毕会印因盗窃被教养两年,1978年又东窗事发被判刑九年,王丽华与毕会印失去了联系。
1988年12月11日,王丽华和在同记商场卖服装的同学常某一起在道外工人医院附近碰上了毕会印(1984年1月,毕会印保外就医从监狱回到家中,和孙某非法同居于当年11月生下毕强)。见到昔日情人王
丽华,毕会印显得异常激动,便邀请她俩一起吃饭。常某因有事到医院找丈夫去了。毕会印长得精明强干,虽然名声不好,但想吃鱼吃肉,只要往市场摊前一站,畏于其势力的人便会二哥长二哥短地主动将鸡、鱼、肉送到他的手中。他回到家中吃香的喝辣的,活得倒也不无自在。王丽华向往和追求的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浪漫生活,只要有钱能满足其这种欲望和奢求,其他问题都无所谓了。于是,他俩在饭店交杯换盏谈得十分尽兴。喝完酒,他俩搂背搭肩醉意朦胧地回到了毕会印的住处。一夜的交欢,他俩各自获得了肉体和情感上从未有过的亢奋和满足。一连五天,王丽华都吃住在毕会印家中。王丽华说去上海的那几天,就住在这里。几天的同居生活,王丽华觉得毕会印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有一张能说会道的甜蜜的嘴,吃鱼吃肉不仅不需要她亲自去市场,而且无需花钱。相比之下,她的丈夫A君就显得太老实太窝囊了。于是,她开始要求离婚了。1989年3月,A君见夫妻关系实在难以维持,便同意办理离婚。从此,王丽华与毕会印开始了了正式的同居生活。
如果说,过去是毕会印的漂亮潇洒吸引了王丽华,毕会印的势力满足王丽华的各种欲望和和奢求,那么做了开颅手术后,几乎成了植物人,人与以往的势力均一败涂地的毕会印,在王丽华看来就不那么顺眼了,而不会挣钱只知道吃饭的毕强就更是多余的人了。刚开始与毕会印同居时,王丽华还背着毕会印毒打毕强,而当她有足够的理由证明他爷俩是靠她自己一个养活时,更变得理直气壮地野蛮起来了。
1992年6月,道外区有个五岁的傅启超被继母虐待而死了,《生活报》及时做了报道。毕会强的母亲拿着报纸到鞋帽商场找到王丽华:“你可别因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上电视上报纸呀!”她支说:“我才不怕呢。我已和居委主任和妇联打过招呼了!”言外之意,她打死毕强是天经地义的!而记者找过居委主任和街道妇联以及道外区妇联等有关人员,根本没有这回事!
8月12日早晨,孩子被毒打奄奄一息之际,王丽华却不管不问自顾到班上签到后回到父母家中。孩子死后的当天晚上,她和毕会印带着儿子毕新在松花江边商量如何处理尸体,并打算雇个盲流子将尸体扔到江中了事,但因所找的盲流是个精神病患者而未得逞。
此案曝光后人们的思考
1993年3月31日,一个春雨沥沥淅淅的日子,“小毕强之死”一案终于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位60多岁的老者眼角挂着泪花,心情沉重地说:“这是雨泪呀,小毕强死不瞑目,终于等到了看到了这一天啊!老天爷也为可怜的小毕强难过悲哀啊!”
愤怒的人们不约而同从四面八方涌到这里,容纳1000余人的大法庭内,座无虚席。
目睹毕强生前两岁时胖乎甚是可爱和七岁死时形似骷髅目不忍睹的鲜明对照的照片时,人们的心都要碎了,观众席上一片唏嘘之声。一位不足10岁的小女孩不敢看,她怎么也不能相信这是事实的照片,趴在已是泪流满面的妈妈怀中“嘤嘤”地哭出了声。
小毕强之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有关方面对诸多社会问题深层次的思考。
哈尔滨市人大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兆江说:“为数不少的再婚家庭总是处理不好继子女问题,但像王丽华这样不择手段的却不多。我们不希望此类丑恶现象在我们90年代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继续重演了!‘小毕强之死’一案给我们有关部门这样一个经验;再婚家庭在登记时就应当对其进行法制观念和伦理道德教育,这件事还说明我们某些部门的工作做得不细致,而街道、妇代会、居民委等基层组织对特殊家庭的关心不够”。
黑龙江省婚姻研究所副长长张一兵说,毕强之死所暴露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问题隐含的法律、伦理、价值观、人权诸方面的问题,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社会转型期,尤其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对于王丽华的量型问题,众说纷纭。而大多数群众中,无不希望被处以极刑。开庭之后,不久,公检法三家办案人员再次来到毕强的家中进行了一次实地考察和验证。检察院认为对王丽华指控杀人罪定性是准确的。日前,据公诉人称此案拟报省高院进行判决。
(转自《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