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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08月05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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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人员如何办理手续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家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的富余职工,已有几个月领不到全月工资,本人打算停薪留职,但不知道停薪留职人员如何办理手续?期满后怎么办?请您给予答复。

袁湘

袁湘读者:

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年行文规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已关停的企业由原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本人要求辞职的,经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可以按辞职处理。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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