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协调劳动关系强化维护职能
省建筑工会主席郭万凌
由于市场竞争带来的利益格局的不稳定性,必然造成劳动关系矛盾的增多和尖锐化。通过调节劳动关系来促进企业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是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社会协调作用的重要任务。
当前,工会加强调节劳动关系的工作,根据建筑业的实际,主要应抓好以下几点:①尽快建立和完善劳动协调组织。不少企业还没有建立调解组织,即使建立了也没有很好发挥作用,这项工作还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必须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为我们加强这项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企业劳动调解、仲裁组织,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积极开展工作。②要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帮助企业行政妥善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当前建筑业在普遍推行项目法施工后,企业的富余人员增多,据省建总公司所属10个施工企业的统计,富余人员有3000多名,占这些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由于有的企业效益不好和物价上涨等原因,企业中还有少数低收入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线以下。省建总公司调查表明,家庭人均收入30元以下的还有5000多人。工会组织协助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富余人员的安置和扶贫帮困工作,是稳定职工队伍、促使社会政治安定的重要工作。③做好劳动工资、保险、劳动保护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这方面的问题和争议也逐渐增多。如劳动收入的分配,仍有少数单位和地方不公开、不民主;在劳动保险方面,有的单位对工人干活实行市场价格以后,不管职工休什么假都不给工资;有的单位企业管理放松,只叫工人干活,不管工人安危,工伤事故逐年增多,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关注,并要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