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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11月06日
第3版
03

宠乎,辱乎?

阎铮

如果你注意一下就会发现,这几年社会似乎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展示风彩的机会。

最有代表性的是刊物的封面,有几个是男性公民?几乎清一色地被包括各类明星在内地窈窕淑女所“垄断”,更有些末流刊物,以半裸女郎卖弄风骚的各种照片作为招徕读者的“诱物”。此外,女性在好多场合却被人当成了“法宝”:诸如公关小姐、礼仪小姐、迎宾小姐、导游小姐……似有非年轻女性的小姐不能胜任之意。其实,凡“小姐”者,无非貌美色艳,具有自然的吸引力。爱“美”之心似乎人皆有之,女性成为各项工作的“催化剂”。

近来在一些地方又兴起一股“选美”潮,美其名曰“展现青春”,使一些年轻幼稚的女性趋之若鹜,唯恐失此良机,乐于去向陌生人展示自己穿泳装的身体。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层“经理族”。凡经理者,有秘书多以女性为伴。有的公开在招聘广告上申明要“年轻、端庄、未婚、年龄在25岁以下……”。真不知这是秘书工作性质需要还是在变相选择对象?近来又有所谓女保镖学校应运而生,据云是专门为那些大款巨富们提供方便,“秘书”、“保镖”一身兼二任,可谓“两全其美”。真想不到这“保镖”自古以来为男性独占的行当也“幸运”地落在了可爱的女性头上,成为女性显示价值的又一特殊“职业”。

纵观上述活动,有的是女性生财之道,有的是女性扬名之途,看似令人羡慕,但其间又隐隐显示出对女同胞的不尊。例如:选美选女不选男,归根结蒂是为了给男性提供更多欣赏漂亮女性的机会和场所。正如北大一女生所说的:“历来的选美比赛,都是以男性的眼光去看女性。既然要求女性穿泳装,为什么不要求男性也穿上三角裤衩去选美呢?”而保镖用女不用男,也无非是让温柔的女性给少数须眉大款提供“服务”;各种“小姐”活动的走红,岂非充满了以色诱人的成份。由此可见,女性的这种“价值”体现无论从男女平等还是女性自身的角度来看都未必可取。

在我们国家男女是平等的,然而,如果女性的某些价值以某种专门为男性甚至少数男性直至个别男性提供服务的方式来体现(尽管可以有各种美妙的说法),但“平等”的天平则难免倾斜。说穿了,不过仍是男尊女卑的翻版而已。令人不解的是,今天居然有人把“选美”女保镖之类视为女性地位的提高和解放,这实在是对“提高”和“解放”的亵渎。改革开放是要充分体现包括女同胞在内的每个人的价值,但不要忘记了对女性的尊重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这里,笔者还要忠告那些年轻的女性们,要活得自尊、自重、自爱,不要被一些堂皇的字眼迷惑了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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