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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1月2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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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也?毒也?

对我省医药市场管理的思考

近年来,我省医药市场同全国一样,流通异常活跃。但由于法制不健全,一些违法者无视药政管理法规,大搞无证非法交易活动,制售假药坑害人民群众,扰乱了市场秩序。尽管省上各有关部门一再组织整顿,查禁和严打,然而收效甚微。在西安未央路“药品一条街”上,笔者每天上午都可看到三三两两农民模样的人,手拿一支笔一张纸,在进行隐蔽交易;潘家村这个我省最大的非法药品交易市场,经过三番五次的清理取缔,目前仍有继续非法交易者;西安玉祥门批发市场内,药品和食品、化妆品同时摆在柜台上……这些药品到底是真还是假,没人说得清。

药品是供防病治病、计划生育、抢险救灾的特殊产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然而,现在的医药市场管理上,却没有把药品置于“特殊”的位置加以严格管理。单就管理部门和机构来说,几经调整,仍未能解决统一管理、统一政策两个基本问题,其表现是药政和医药管理部门相脱离,中西药分开管理。加之监督管理部门一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对不正当的、非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闻不问,该管的不管,该查的不查,甚至为其打掩护,传消息,导致非法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的现象屡禁不绝。这是医药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二,拜金主义泛滥,是形成百业经药的另一主要原因。“要发财、卖药材;想致富,开药铺,一日就是万元户”的思想,促使药品市场越来越大越来越混乱。80年代初,全国药品批发企业总数为2200余家,到90年代初,据不完全统计,已有5万多家搞起了药品批发业务;西安市80年代初医药批发单位只有6家,90年代初已发展到220家。至于那些个体药贩和一些表面挂着国营招牌,实为个体的药品批发者及无证经营,流动经营的药贩,可以说不计其数。西安汉城路去年9月西安市整顿医药市场时,72家经营单位中,只有42家三证齐全。当时省卫生厅和市医药局联合发文,不许再设新点,然而现在却已猛增到120多家,并且还有50~60户流动摊点。

其三,医药行业自身为争夺市场而多设门点,也是造成市场混乱的原因。就拿省医药局来说,撤销局后成立了5个公司,公司下面设门点,据不完全统计就有90多家。由于人员有限,单位新设门点大多采用承包和租赁的形式,无论包还是租,单位只管收钱不管经营,为出售伪劣假冒药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外,企业推向市场后,源头管不住,致使药品生产企业的低水平的重复产品多,市场供大于求,降价销售,相互竞争,谁给钱都卖,给非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为黑市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

如何扭转这一局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尽快理顺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实行药品专营,让国有医药商业真正担负起主导医药批发市场的责任。

尽快出台《药品专营条例》,做到依法管药。在《专营条例》未出台前,要发挥《药品管理法》的作用,做到依法管理和保护药品。

加强工商协作,慎重把握市场。医药工商企业要顾全大局,加强协作,在责任市场上共同负责,在利益上共同分享;厂家销售要分对象作价,商业企业不要随意降价竞销,向个体户销售商品,必须凭证照。禁止向非主渠道单位和个人供货,做到釜底抽薪,截源断流。

坚决刹住“回扣”歪风,树立公平竞争环境。 “回扣”在市场交易中,已严重妨碍了公平竞争,一些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也与“回扣”有关。所以,必须采取强硬手段来坚决制止医药“回扣”现象,纠正经营中的不正之风,使企业真正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周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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