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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4月12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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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电力局努力减轻农民负担

照明用电每度不超过0.30元

本报讯 全国电力“三为”服务先进单位、大荔县电力局围绕减轻农民负担,采取有效措施使照明用电每千瓦时稳定在0.30元以内,受到群众欢迎。

这个局早在1990年就开始抓电力乱涨价和减轻农民负担此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渭南地区行署还专门在该县召开了有关的经验交流会,推广他们整顿农村管电组织等做法和经验。为保证制定的办法落到实处,他们还从全县各行业中聘请了34名社会监督员,在各乡镇、村、组织建成三级监督网络,定期召开例会,开展行风凋查,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年终对监督员的工作进行奖励。由于该局工作出色,成绩优异,前不久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李世居 孙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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